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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广州莱泰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中标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8/22

关于取消广州莱泰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
中标资格的通知
晋药采办〔2012〕12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莱泰制药有限公司基本药物中标品规银黄颗粒在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供货过程中到货率很低,经过多次约谈,仍无整改迹象,且企业提出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停止对山西地区的供货,该行为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采购工作。根据《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和《山西省基本药物配送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取消广州莱泰制药有限公司所有药品的中标资格,终止其药品网上采购资格,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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