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杉醇、唑来膦酸两个品种竞价品规入围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3
关于紫杉醇、唑来膦酸两个品种竞价品规入围规则的通知
晋药采办〔2010〕20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研究决定,现将紫杉醇、唑来膦酸两个品种竞价品规入围规则通知如下:
一、同一竞价组中的生产企业多于3家(含3家),采取竞价的方式进行评标。
二、竞价品规采用百分制计分的方式,由计算机评标系统自动生成由高到低的分值排序,确定入围品规。得分相同的药品可并列,其入围品规数量可不受名额限制。
同一竞价组入围药品品规数量
投标药品品规数(个) |
入围药品品规数(个) |
3 |
2 |
4 |
3 |
5 |
3 |
6 |
4 |
7 |
4 |
8 |
5 |
9 |
5 |
10 |
6 |
10个以上 |
投标品规每增加3个
可增加1个品规入围 |
三、 为体现质量优先原则,在GMP层次药品中,对普通进口药品、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化学药品100强、中成药50强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将给予质量优先保护。同竞价组内,这一类产品参加报价且没有入围的,则该竞价组中这一类产品报价最低的可以增补一名入围,已有入围的不再增补(增补品规数量不影响上述第二项所述的入围规则)。但是,该药品品规入围价格须为全国最低中标价。
山西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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