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5/28
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
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5〕7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H-HD2023-12)》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第二年续签需求量,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参加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
1、系统默认以第一年协议采购量为续签量,并展示由各省份导入的上一年度各采购包实际采购量,供医疗机构填报相关耗材采购需求量时参考。原则上各医疗机构的总需求量不得低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的95%,对同一中选企业填报的需求量不低于该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的90%,所有调整将会高亮提醒。
2、如无需调整,医疗机构确认提交续签需求量;如调整续签量,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签字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各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市级审核并提交省级。
三、时间安排
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5年6月3日-6月17日17时;
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各市医疗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做好续签需求量数据审核,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精准性。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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