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9
关于开展中医类针具医用耗材医疗机构
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5〕14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品种范围
(一)皮内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1的产品。
(二)针灸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2的产品。
(三)刃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3的产品。
(四)梅花针,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3020117900004的产品。
二、医疗机构范围
有采购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
三、报量系统和填报方式
(二)各市医疗保障局及医药机构账号通过OA下发,初始密码为账号后5位。医疗机构在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管理,如忘记密码可向市级医疗保障局申请重置。
四、填报历史采购量和采购需求量
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各采购品种的品种类别、品牌、采购金额、历史采购总量,并根据采购品种历史采购总量填报未来一年采购需求量,采购需求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历史采购总量的80%,若低于80%,需在系统内注明原因。
五、填报和审核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21日
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21日
六、填报要求
(一)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认真做好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要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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