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9
晋药采办〔2010〕1号
各市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按照《山西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细则》(晋政办发〔2009〕185号)、《山西省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实施办法》及《山西省2010年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方案》要求,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确定了37家基本药物配送备选企业(见附件)。现就各市确定配送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集中配送。各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确定工作。
二、各市按照《山西省2010年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方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从备选配送企业中确定2-3家企业,作为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三、各市配送企业确定工作应于2010年1月20日前结束,并将最终确定的配送企业名单报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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