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6/19
关于开展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3〕91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为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在“关节骨水泥-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医疗机构用户名密码沿用以前报量的用户名密码。
三、时间安排
平台开放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6月26日17时。
相关操作培训视频可在“关节骨水泥-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内下载观看。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个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根据以下规则按比例分配采购需求量。申报企业按中选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前40%(具体数量向上取整)的企业为A类,按采购需求量的95%分量;排序40%(具体数量向上取整再加1)至70%(具体数量向上取整)的企业为B类,按采购需求量的85%分量;其他中选企业为C类,按采购需求量的65%分量(详见下表)。
中选企业 | 分配量占 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 待分配量占 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
A类 | 95% | 0% |
B类 | 85% | 10% |
C类 | 65% | 30% |
第二步: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5%和未申报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5%(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自主分配给A类企业以及本医疗机构已填报采购需求量企业中价格最低的企业,且分给A类企业的量不少于剩余量的50%。
医疗机构分配关节骨水泥(含抗生素)产品剩余量时,只能选择关节骨水泥(含抗生素)产品;医疗机构分配关节骨水泥(不含抗生素)产品剩余量时,可以选择关节骨水泥(含抗生素)产品,也可以选择关节骨水泥(不含抗生素)产品。医疗机构按基础包分配产品剩余量时,按实际包装规格粉剂重量等比例转换至整包(不足一整包的,向上取整至整包)。
五、工作要求
各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要求做好确认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并要求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报量平台内操作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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