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3/2/16
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
晋药招〔2023〕1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安排,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为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医疗机构使用口腔种植体报量时的用户密码登录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平台(https://hc.tjmpc.cn:19351,以下简称报量平台),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三、时间安排
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2月16日10时—3月1日17时。可登录报量平台下载操作手册。
操作培训时间:2023年2月17日(周五)下午15:00。
各市医疗保障局使用腾讯会议app(客户端)入会,会议号、会议密码、直播链接请登录报量平台首页查看。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个中选产品系统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及中选依据,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
中选排名 | 分配协议采购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中选产品系统待分配量占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比例 |
甲类中选产品系统 | 1-3名 | 100% | 0% |
≥4名 | 90% | 0% |
乙类中选产品系统 | 75% | 15% |
第二步: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产品系统采购需求量的90%(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系统的待分配量(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中选产品系统。在同一产品系统类别内,医疗机构分配A、B竞价单元产品系统剩余量时,可跨竞价单元分配,对应的剩余量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可选择中选的甲类产品系统。
2.可选择本医疗机构报送过需求的中选产品系统。
3.可选择比本医疗机构报送过需求的最低价中选产品系统价格更低的中选产品系统。
五、工作要求
各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均需医疗机构确认。并要求医疗机构按统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到报量平台完成协议采购量的确定。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报量平台内操作手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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