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采购交易业务切换和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采购交易业务切换和迁移工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 号)和《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和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 号)等文件要求,稳步推进我省医疗保障信息化整体工作,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原平台”)医用耗材采购交易业务将于2023年1月16日开始切换至山西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为做好医用耗材采购交易业务平台切换和数据迁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换时间安排
(一)2023年1月16日8时招采子系统启用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入库、结算、备案采购等业务,同时关闭原平台新建医用耗材采购单、备案采购相关采购业务。
(二)2023年2月17日18时关闭原平台配送、入库、退货等全部医用耗材交易采购业务流程,只保留历史订单数据查询功能。
二、切换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须在2023年2月17日前完成原平台的订单配送、入库验收及退货等业务。未按时处理的订单在平台业务关闭后请相关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二)医用耗材采购交易业务切换至招采子系统后,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交易和结算工作必须全部在招采子系统进行操作。招采子系统产生的交易数据将作为今后落实各项医保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原药械采购平台用户尚未在招采子系统注册的,请抓紧完成注册工作,否则在平台切换后无法在招采子系统开展采购交易工作。注册相关工作办法可参考《关于做好山西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与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用户账号注册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2〕39号)文件要求。
(四)各药械生产企业须按照《关于开展医用耗材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14号)文件要求,在原平台尽快完成对产品国家医保编码的维护工作。在招采子系统正式启用后,未完成医保代码维护的产品将停止在招采子系统的交易资格。
(五)各单位要做好新旧平台切换期间的记账、核对、备案存档等工作,避免在平台切换期间造成账目混乱。
三、招采子系统操作办法
(一)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由山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地址为:
(三)医疗机构和药械经营企业须参照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招采子系统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交易过程严格规范。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
(四)相关问题可在各地市招采微信/QQ群进行询问,技术人员会及时提供解答和帮助。
招采子系统技术支持、操作问题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4000456016 13503503932(兰天)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51-7596112
附件:
1.招采子系统操作手册.docx
2.招采子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端.docx
3.招采子系统操作手册-生产企业端.docx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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