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9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2023〕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组织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并通过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现将有关事项:
一、签订购销三方协议
(一)签订协议机构范围
1.生产企业: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2.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平台系统报送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的采购主体,是本协议采购骨科脊柱类耗材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
3.配送企业:是指本协议中受中选品种生产企业委托,为甲方配送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的经营企业。
(二)工作流程
协议采购量查看时间:1月9日至1月16日。
2.签订三方协议。请协议签订各主体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使用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放国家骨科脊柱报量分量平台的账号登录平台。
网上确认三方协议时间:1月9日至1月16日;
签订采购合同时间:1月11日至1月18日。
二、注意事项
(一)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二)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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