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使用《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晋工商合字[2006]320号
发布时间:2007/1/12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件
山 西 省 卫 生 厅
晋工商合字[2006]320号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西省卫生厅
关于推行使用《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 竞价采购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购销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药品集中网上竞价购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4]320号)和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文件范本(试行)》(卫规财发[2001]309号)的相关规定,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山西省卫生厅共同制定了《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月 1 日起,在全省药品集中网上竞价购销活动中,逐步推行使用《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做好《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示范文本》通过信用山西网站 (www.creditsx.gov.cn) 和山西卫生厅信息网(www.sxws.cn)公布。
四、《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山西省卫生厅共同推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
附:《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rar
主题词:工商 合同 使用 通知
报:省政府
送: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上一篇文章:关于山西省医疗机构第一批挂网竞价采购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批复
下一篇文章: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