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8/9
一、 接待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保持良好职业素质。 二、对来访者所咨询议题,均以《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原则进行答复,不得以个人理解进行解释,均以网上正式发布信息为准。三、对来访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常要求,经办公室讨论同意指定专人答复,接待人员不予直接答复与表态。四、以正常工作方式不能处理的特殊问题,采取书面形式履行必要的司法程序。五、严格来访接待制度,接待人员两人、记录人员一人方可对外接待。对接待情况,要做好记录、整理、反馈和归档工作,接待人员和来访者均要在接待记录卡上签字。六、对专业性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其他事务性来访和电话接待,采取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并做好文字记录。
山西省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领导组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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