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9/7
关于公示部分医疗机构撤销网上阳光采购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错误订单的通知 晋药招〔2018〕64号 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中医院、侯马市人民医院共3所医疗机构,申请撤销阳光采购平台填报部分错误的产品订单信息,经审核,同意医疗机构申请,现予以公示(见附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9月7日-9月13日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351-7596335 附件:医疗机构申请撤销错误信息汇总表(NO[1].20180007).xlsx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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